更有可悲者,赵某妻王氏,丈夫出门,她一个人在家午睡,风吹门帘微动,仿佛是有人在偷窥一般,王氏愤不欲生。丈夫和公婆都劝她,只不过是风吹动了门帘,不必太在意,但她始终不能释疑。最后觉得,与其抱着怀疑而活着,不如带着怀疑去死,终于自缢而死。被男人接触到了或偷窥到了,自杀,本已十分可悲,而是女只是怀疑被人偷窥,没有任何佐证,就死了,是贞洁观念到了极致的情况下的一个典型个案,不能不说是一件可悲的事。
安徽歙县有两个相邻的女子汪氏与贺氏,情同姐妹。某夜,当地发生火灾,汪氏未睡,急呼家人去救贺氏,到了贺的楼下,贺在楼上问,姐姐已逃出来了吗?汪氏回答,已出来了,所以来找你。过了一会儿,贺氏在楼上喊:我找不到外衣,不能出来了,谢谢姐姐来救我。一会儿,大火临近贺氏所住的小楼,汪家人想冲进去把贺氏救出来,但贺氏在内怒骂,于是只好退出来,贺氏就这样被困于大火之中。汪氏大哭,妹妹死,我怎么能独生,也跳进大火之中。就这样,两个女子都被大火吞噬了生命。这个故事也很可怕,只因找不到外衣,就这样死了两条人命。
这些女子被载入史册,表达了清末民初时,国史的修纂者对她们“贞洁”观念与行为的赞赏与表彰,其中体现的,是贞洁观念发展到极致之时,贞洁烈女们“非死不可”的举动。哪怕只是怀疑被人偷窥,也不能苟且偷生了!
未婚守贞,极难之事。更多的一种情况是,女子在未婚夫死后,以身相殉,留得一世清名。康熙时,扬州“池烈女”,是个贫家女子,父亲把他许配给当地吴氏长子吴廷望,廷望从军,在广东打仗死了。吴氏想把池氏改配家中次子,池氏闻之,乘父亲外出之际,上吊自杀了。雍正时,扬州霍九女,许配李正荣,订婚不到十天,李就死了,霍九女闻讯,自杀以殉。二女子都是未嫁而死的例子。
寡妇因被逼改嫁而自杀的事情也很普遍。道光间,浙江仁和县王氏,嫁三月而寡,谨侍公婆。八年后,公婆因家贫,私下里收了别人的聘礼,准备将王氏外嫁,直到出嫁前一天才把事情告诉王氏。王氏不动声色地答应了婚事,当晚,她把仅有的一两件首饰交给婆婆,说这也可以用来过几天日子的啦。夜半,她悄悄地投河自尽。(清)陆以湉:《冷庐杂识》卷2,第74页。这当然还算比较好的情况,清代的记载中,婆家人为了夺取死者财产而逼令改嫁的事不少,闹上公堂的也不在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