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交通运输部正着手寻求对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处以1637.5万美元罚款,这将是美国政府迄今对汽车制造商所处最高金额民事罚款。
由政府对被监管者提起民事罚款,是美国政府监管的重要方法之一,具惩罚和救济双重目的,广泛用于证券、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汽车安全、反腐败等多个领域。监管机构有权提起民事罚款,由政府作为原告代表受害者和公共利益向法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最终由法院来作出判决,确认民事罚款的数额。
4月5日,美国交通运输部表示将对丰田汽车公司处以高达1637.5万美元的民事罚款,理由是丰田故意隐瞒车辆安全问题长达4个月,而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此类问题。而且,美国交通运输部正在考虑对丰田处以第二项民事罚款,理由是油门踏板故障显现"两个不同的缺陷",如果成立,民事罚款总数将会更高。
此前,美国由于安全问题对汽车制造商罚款的最高纪录是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在2004年因拖延召回雨刮故障车辆,罚款100万美元。之后美国汽车安全法案规定的民事罚款由原来的92.5万美元上升到1500万美元。
不过话说回来,此次罚款只是针对汽车安全问题的最高民事罚款,汽车企业支付的最高罚款是在反腐败问题上。近年来,美国加强了《反海外腐败法》的执行力度,从2004年就开始了针对德国汽车制造商戴姆勒的调查,据调查,10年来戴姆勒在至少22个国家行贿至少5600万美元,最终戴姆勒和解同意支付1.85亿美元罚款,其中9140万美元是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民事罚款。
民事罚款是美国监管重要手段
由政府对被监管者提起民事罚款(civilpenalties),是美国政府监管的重要方法之一,广泛用于证券、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汽车安全、反腐败等多个领域。
近几年来,美国政府在多个领域加强监管,民事罚款运用很多,也不断有数额巨大的民事罚款。比如,去年辉瑞公司由于13种药物均存在营销不适当行为,支付了13亿美元刑事罚款以及10亿美元民事罚款,成为历史上罚款金额最高的医疗保险欺诈案件。即便是如此之高的罚款,与企业获利来比并不算多,因为仅2008年,辉瑞全球的药品销售额就达到483亿美元。
监管机构有权提起民事罚款,是其监管权力扩大的体现。传统的监管手段是监管机构向法院申请禁止令(in- junction),现在监管机构也逐渐拥有了更多监管手段,比如没收违法所得、免除企业董事和高管职务等,但这都需要向法院申请。
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为例,1990年《证券执法救济和小额股票改革法》授予其更多监管权力,对民事罚款的范围和数额限制等都有明确规定。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进一步授权,证交会有权没收首席执行官和首席会计师非法所得、向法院申请冻结令、对上市公司的高管和董事实施市场禁入、建立公平基金(FairFund),将民事罚款和罚没收入建立罚没收入基金(DisgorgementFund),用于赔偿受害者。
民事罚款是政府提起的公益诉讼
监管机构提起民事罚款,一般由单行法授权。如果没有法律授权,监管机构则无权提起民事罚款。
根据法律规定,确实有欺诈或其他违法行为发生时,监管机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申请禁止令、没收违法所得或民事罚款。严格来讲,监管机构只有主张民事罚款的权力,而决定权在法院。也就是说,监管机构要以原告身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终由法院来做出判决,确认民事罚款的数额。
举例来说,1999年开始,克林顿政府就以故意隐瞒健康危害为由对5家烟草公司提出2800亿美元的罚款,但这项主张直到2005年才进入审判程序,美国联邦上诉法庭驳回美国政府对烟草公司的请求。政府在这桩号称美国历史上要求赔偿和罚款金额最高的民事诉讼案中未能如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