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中外市场状况好的画家,他们大都拜完善的艺术品代理制度所赐,如油画名家陈逸飞是由美国哈默画廊做起来的,毕加索是由他的推广人沃拉尔德包装出来的,范曾是荣宝斋做起来的,现在市场火热的吴冠中是由大连万达地产集团推广出来的等。因此,我认为画家和代理经理人要相互理解、互相支持。经理人要把分散画家精力的市场用心做大做强,要抱着对画家一生负责任的精神去推广、包装,提高画家的社会地位,让画家的艺术成果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和普遍认可,并经常和画家沟通,让其明白其市场的成功是经理人所付出心血的结晶;画家也要懂得饮水思源,喝水的时候不要忘了打井人。一名有良知的画家在自己成名后,要为自己今后的名节负责,起码不要轻易伤害帮助过自己的人。我们知道:如果画家做了有违良心的事,那他(她)就会落下坏的名声,而口碑不好的画家的作品价格肯定会受到影响的,到头来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误人误己。
总之,画家应该把心思用到艺术创新上,把画画好,而作品的市场推广应由懂行的优秀艺术品经理人负责。经理人和画家要以真心换真心、以诚相待。这样,艺术家才能在有生之年享受成名的喜悦,而不至于像近代画坛大师李可染、傅抱石等人生前那样清苦——他们生前连本像样的画册都没出过,从而画家和经理人才能和睦相处、各取所需地推动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建议:政府应尽快建立相关法制法规
许钦松(中国美协副主席、广东省美协主席):代理制度是中外艺术品市场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因为经理人的作用不仅仅是帮助画家做好市场,而且还对其艺术的发展有着准确的判断,并起着推动作用。因此,经理人从某种程度上讲成就了艺术家。然而,国内当下优秀的经理人稀缺,中国艺术品市场的代理制度的完善面临着重重困难。
建立完善的代理制度所遇到的最为突出的困难是:画家自产自销,让作品不经过一级市场——画廊或代理人就直接进入了市场,这是一种很低端的作坊式做法,不仅影响了自己的艺术创作,还扰乱了市场。画家如果和高端经理人合作,就可借助强大的资本力量,推动自己的作品再上新高,因为在引领市场的过程中,资本会把艺术家的作品推向高素质的收藏家,而随着这些人审美需求和审美水平的提高,艺术家也会创作出满足他们品位的高水准的佳作。其次,作为一级市场的画廊,本来应该是重要的代理机构,和画家是一种互利合作关系。但是,当前中国画廊的资金实力较弱,有些撑不起来。审视当下中国的画廊业,我们会发现:大部分画廊除了自身的场地、人工等开支外,还要承担对画家的推广、包装、宣传以及艺术定位、评论等费用,支出资金巨大,他们为了减缩开支只能节省,甚至只能通过吃画家的回扣来赚钱。于是,画家以画廊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为由而毁约,双方都不愉快,互有怨言。除了以上种种原因外,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我们艺术品市场的诚信体系没有建立起来,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画家和经理人可以随便违约,各不负责任。
我认为,要建立完善的艺术品代理制度,首先政府文化管理部门要有紧迫感,要尽快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约束非诚信行为,填补艺术品市场中的真空地带,而不能一味地失语,因为艺术品市场可为国家创造大量的财富。其次,画廊要吸引社会资本的加盟,以改变资金有限、难以履行代理制度的尴尬局面,否则仅靠代销是无法吸引艺术家合作的。再次,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国外成熟的代理制度的经验我们可以拿来试用,并在实践中寻找中国特色的路子。这种做法前几年已在北京出现,比如某些艺术机构对当代艺术的运作就采用了西方的方法,还算成功。另外,大专院校应尽快增设相关专业,培养一批又一批合格的适应艺术品市场快速发展的优秀艺术品经理人。(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