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限制现金支付的交易。在中国这样一个生活中现金成为主要支付手段的国家,要统计一个人的现金财产仍十分困难。而现金支付的问题不解决,遗产税避税的漏洞就堵不上。
4、需要建立健全的个人财产评估制度。在征收遗产税的国家,都是以遗产价值为计税前提的。财产评估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征税数量的多少。在国外,为了征收各类型的财产税,一般都有专门、权威和公正的资产评估机构。而资产评估在中国市场上还不成熟,尤其艺术品的鉴定评估市场更是没有标准、没有信誉,如果不加大力量去健全鉴定评估机制,这势必会成为遗产税征收的阻碍。
5、需要赠与税与遗产税的配合。赠与税是遗产税的补充,是为了防止被继承人生前以赠与的方式规避遗产税而制定的。如果没有赠与税等配套措施出台,富人会抢先把财产赠与子女或亲戚,开征遗产税只能是一句空话。
因此,综上所述,就目前国内状况来看,我国实行遗产税的时机还不成熟,条件还不具备。
四、未来的遗产税对艺术品市场的影响
在我国,政府对于艺术品市场还没有完全重视起来。比如,仍然对艺术品实行高关税、高增值税等。国内对于艺术产业的发展,对于国家收购、收藏文物艺术品以及文物艺术品的海外回流还没有出现很好的鼓励氛围。未来出台的《遗产税法》能否将捐赠艺术品抵税写进去目前也难以判断。
因为艺术品的投资保值增值以及未来充抵遗产税的作用,富人们在有生之年收藏艺术品将会有利于艺术品市场的更大发展。由于进入艺术品收藏、投资的门槛较高,艺术品鉴定评估体制的不够健全,目前富人中收藏艺术品的比例和基础还远逊于发达国家,体制不健全将造成早期开征遗产税多种多样的避税途径等方面将会制约富人对艺术品市场的投资。因此,面临日益逼近的遗产税开征,艺术品市场相应增长速度也许并不会太快!艺术品市场容量在遗产税开征前或许不会有明显改变;即便未来遗产税开征后,《遗产税法》中写进艺术品捐赠可以充抵税款的条款,其在艺术品市场中的增量在短期内可能也不会十分明显!(中国文化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