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环保局主要领导组织全体职工对环保部2010年1月19日颁布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进行了辅导学习,为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奠定了基础。
5月24日环保局全体职工参加了新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辅导学习。主要领导对新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全文进行了辅导解读,并对照原来的《办法》,对新加和调整的条款内容,如在线监测要求、执行期限、归档顺序等条款作了详细解释。要求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要熟悉条文,严格程序,履行职责。同时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企业自觉履行环保各项法规,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王卫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