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罗建平)商洛市国税局按照汇算清缴工作要求,遵循“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汇缴原则,立足于早,着眼于实,落脚于勤,抓住“四个结合”,建立“四项机制”,着力做好2012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汇算清缴与优化纳税服务相结合,建立综合培训机制。针对基层税务机关、纳税人在汇缴过程中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分级、分类对税务干部和纳税人进行培训辅导。分级就是市局培训县区局,县区局培训基层分局;分类就是利用报纸、办税厅、税务网站等渠道,结合当地征管实际,分行业、分类型、分专题对不同层次纳税人开展有针对性的汇缴辅导,形成立体、多元的培训机制。汇算清缴与加强日常征管相结合,建立内外并举机制。及时下发《商洛市国税局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安排实施意见》。明确宣传辅导、申报征收、税收管理、纳税评估等环节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强调部门协作关系,理顺层级管理。同时,主动与地税、工商等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整合社会资源,优化税收环境,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汇算清缴与强化税源调查相结合,建立信息利用机制。坚持以汇算清缴为抓手,在开展工作的同时,深入调查各行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纳税情况以及发票使用情况,采集信息数据,设置指标参数,实施风险预警,完善分行业的所得税纳税评估模型和体系,做到模型数据化、操作简单化、监控动态化,加强资料后续管理和数据应用,提高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的利用水平。汇算清缴与提高效能建设相结合,建立专项考评机制。成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年度汇算清缴工作考核办法,按照汇算清缴的工作流程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细化考核标准。在汇缴工作结束后,开展专项检查和工作考评,确保汇算清缴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