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王丹 王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出境入境管理法》),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将同时废止。为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和出入境人员熟悉并遵守《出境入境管理法》,提升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部署及市局党委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宣传活动,营造遵法、守法良好氛围,为我市中外人员办理出入境手续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高度重视,专题部署。为扎实作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实施,配合做好相关法律内容的宣传工作,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制定了《出境入境管理法》宣传方案,向市局党委做了专题汇报。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就该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向各分、县公安局下发了《市公安局做好<出境入境管理法>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通知要求,强化措施,扩大宣传力度,为实施《出境入境管理法》营造良好环境。
围绕重点,强化宣传。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介绍,为营造浓厚的宣传气氛,全市各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新法实施前利用出入境接待窗口向群众宣传新法相关规定,并将于7月1日《出境入境管理法》起始施行当日,组织出入境管理民警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在街道人群集中、繁华地段设立宣传咨询点,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答疑解惑。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宣传重点将突出以下内容:一是中国公民申请出入境证件的办理;二是外国人申请签证停留居留的办理;三是来商外国人办理临时住宿登记的要求;四是有关华侨申请回国定居的规定;五是对违反外国人住宿登记及“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容留、藏匿、雇佣“三非”外国人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罚规定。
强化培训,提升素质。为确保《出境入境管理法》顺利实施,市公安局决定,今年6月中旬举办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系统贯彻执行《出境入境管理法》培训班。学习培训的重点是《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对于原法律制度规定的调整内容,外国人签证停留居留、住宿登记及日常管理,“三非”等涉外案事件的查处、执法要求以及贯彻执行新法的措施等,通过培训,使出入境管理民警熟悉法律规定,提高执法能力,更好为办证群众提升优质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