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工作监督,杜绝违规现象。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完善低保工作的监督体系,积极发挥政府、舆论、群众的监督作用,利用各种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确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公开才能公平、公正,加强和完善包括公示制在内的各项运作机制,以确保低保工作全过程的公开化。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4、建立责任追究,维护政策公正。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虚报、伪造、隐瞒家庭收入情况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出台相应的政策,明确具体的处罚条款,打击骗保的不良行为,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
5、建立社会求助网络,扩大就业渠道。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仅体现在资金救助上,还要积极发挥社会求助功能,在全社会形成合力,共同帮助困难群体脱贫、解困。一方面要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私营业主以及生活条件较好的居民伸出援助之手,开展捐赠和结对帮扶工作,帮助低保家庭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让他们走出困境;另一方面落实好政策救助,使低保对象应享受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第三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通过寻岗、腾岗、扩岗等多种方式,推荐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实现再就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从根本上帮助低保家庭脱贫。(安庆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