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琳是这次经济适用房听证会成员,在眉县首次公示经济适用房购买名单中就有喻琳。喻琳介绍,自己一家4口住在67平方米的房子里,按照套内面积算,人均不足14平方米,加上老人上下顶楼实在不方便,他才提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
“眉县上年平均家庭可支配收入是16.346万元,按照这个标准,公务员都算低收入家庭。”眉县建设局副局长赵宏补充说:“眉县能达到这个标准的人很少,是少数有钱人拉高了这个标准。”
然而,记者在宝鸡统计网上看到,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告中提到,全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6439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1705元。
喻琳表示,因为眉县农业产业化和非公经济发展得很好,该县形成了“县穷民富”的现状。民间的富裕资本导致眉县商品房供不应求,价格更是居高不下,收入较低的公务员对高房价只能望而却步。“仅仅是去年的一个摸底调查,眉县有意愿购房的人数就达到7000人。”
面积严重超标的经济适用房
何谓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提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这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既要突出经济性,也要突出适用性,不仅价格和面积上有限定,而且在对象上也是有严格限定。
国家对经适房建筑面积要求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而眉县政府2008年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眉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也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应坚持套型适度原则。住房面积一般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然而眉县建设局在《关于城市美景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案的通知》中,只字未提经济适用房的面积。眉县建设局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城市美景”小区的户型面积是:从48平方米到135.4平方米不等。
赵宏表示,眉县经济适用房面积的确超标。他说:“眉县发展太快,按照标准的60平方米左右盖出来的房子在眉县就没人买。为了做好经济适用房项目,我们去年专门调查了市场需求。调查结果显示,眉县人对住房面积的需求比例是:80平方米的10%,100~120平方米的85%,120平方米以上的5%。这次经济适用房的面积结合了去年的调查结果,但扩大面积没有报上级批准。”
一份长达7页的《眉县干部职工住房情况汇总表》上注明:可分配城市美景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单位(部门)有87家,仅有意向购买120平方米的个人就达4000多人。
建房“是为解决干部职工住房”
在一份《眉县建设局关于经济适用房“城市美景”小区建设有关情况的说明》材料里,对于建设“城市美景”小区的目的是这样描述的:建设局调查情况表明,全县干部职工约1.2万人,需房人数7000人以上,市场潜力较大。县内商品房住宅价格在2000~2300元/平方米徘徊,需房干部职工在售价较高的商品房前望而止步,干部职工企求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呼声较高。为了解决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中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有效平抑和遏制房价上涨较快的趋势,县委、县政府经过广泛调研,顺应广大干部职工的要求,决定启动新一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
该说明中还提到,对于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申购对象,建设局将责成原单位认真调查核实,不具备条件的取消资格并另行按程序申报新的购房对象。部分副科级以上干部因为享受过经济适用房政策且住房困难,也可报名申购本批经济适用房。说明中还提到,首期将建成的610套经济适用房中有409套分给县委、县政府下属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