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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网购年货须警惕四大陷阱

网购年货须警惕四大陷阱

2013-01-11 17:00:14

  法官支招:网购前约定管辖法院

  卢涛说,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网络购物的跨区域性特征,消费者往往难以得知商家真实公司住所地或注册地。另外,一些网络经销商还会在消费者注册会员、购买货物时,以格式条款方式约定发生纠纷后,由该网站所在地法院管辖,甚至要先通过仲裁解决纠纷,所以消费者一旦起诉,面临着要到外地诉讼,承担高额诉讼成本的难题。

  卢涛提醒,消费者在网购前,应询问商家公司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最好事先约定管辖法院,尽量选择方便消费者诉讼的法院。(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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