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邢东伟
□本报通讯员翟小功林玥
部分大学生为了种种私人利益铤而走险,最终难逃法网,令人扼腕。
2010年以来,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31人,其中2010年1人、2011年5人、2012年7人、2013年10人、2014年至5月已有6人,呈逐年上升趋势。
2011年至2013年间,三亚学院的吴某利用微信结识3名被害人,盗取被害人的手机,涉案价值1.2万元。琼州学院学生钟某利用在电信公司兼职机会,欺骗系统管理员为其设置管理员权限,非法为41张电信卡充值7.9万余元,并在淘宝网上售卖。同是琼州学院学生的卞某,为了获取更多观看黄色视频的权限,在网上多次传播淫秽资料。
三亚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当前大学生犯罪网络化、智能化倾向明显。有些利用QQ、微信等聊天工具,通过扫一扫附近的人“交朋友”,骗取信任后实施盗窃和骗取钱财,还有一些大学生存在涉黄犯罪问题。
“2010年至2012年,三亚检察机关受理的女大学生犯罪案件为零,2013年至2014年5月受理的4名女大学生犯罪案均为盗窃类。”检察官介绍,为了追求金钱、贪图享受,当家庭经济不能满足自己的欲望时,一些女大学生就通过盗窃获取金钱。今年4月,三亚学院的刘某趁同学外出之际,窃取同学电脑,变卖后得赃款3000元用于购买高档化妆品和手机等物。
“大学生犯罪的作案地点、对象、类型相对单一。这类案件绝大数发生在大学校园里,侵犯对象多是同班或同校学生,而且多数是侵财犯罪。”办案检察官说,由于十分熟悉学校环境,也非常了解同学们的作息时间,嫌疑人选择的作案时机较为准确,因而屡屡得手。
据介绍,在校大学生犯罪中,使用暴力案件也时有发生。暴力犯罪大学生往往以自我为中心,受不得半点委屈,一旦心理失衡,就用暴力解决问题。琼州学院的牛某因与寝室同学发生口角心存不满,邀约社会闲散人员毒打该同学,造成伤害。
该检察官认为,高校是各种矛盾、各种热点问题的集散地,预防大学生犯罪十分重要。
“预防大学生犯罪的最根本办法就是针对犯罪原因实行综合治理,创造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环境和氛围,从而达到治本的效果。”这名检察官表示,减少和预防大学生犯罪,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努力,才能取得明显效果。
针对大学生心理发展不够成熟的特点,办案检察官认为,学校要有意识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设心理咨询机构,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引导大学生控制情绪,消除其人格障碍,提高大学生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
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大学生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健全管理约束机制,建立预防大学生犯罪网络,配合有关执法部门综合整治,排除校园周围不健康因素的影响和干预。
“司法机关对大学生犯罪应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教育相结合原则,采取人性化帮教手段,使他们能够重新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办案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