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黄小姐:我堂哥来深圳半年,觉得目前房价比较低,看中了龙华的一个新房想要买。但因为他在深圳缴社保和纳税都没有满一年,据目前限购政策没有买房资格,因此想借用我的名义来买,等他在深圳满一年了就过户给他,请问这样对我以后买房会不会有什么影响或风险呢?
记者帮忙:“从目前的购房政策来看,‘借名’购房对黄小姐的购房资格不会有影响,但是对以后的贷款购房有影响。”中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子孺说。按照目前深圳的银行贷款政策,如果黄小姐亲戚借用其名义进行贷款购房,那么黄小姐从此就有了贷款记录,无法享受到首套房的三成首付以及优惠利率了;如果现在是第二次贷款购房,那么下次买房将无法获得银行贷款。
因为现阶段银行政策是“认房又认贷”,刘子孺建议黄小姐让其堂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一次性付款,这样即使以黄小姐名义购房,也不会有贷款记录,半年后房产可顺利过户。另外,刘子孺还有一个建议是,黄小姐的堂哥可以与卖家约定先签买卖合同,但是在合同上约定过户期限拉长至半年后,如果双方能够就此达成协议,则可在买家有购房资格的半年后,以现在约定好的价格,直接以买家本人的名义进行买卖。(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