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
按人数及面积划分撤销部分乡镇
据介绍,2014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出台了关于镇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调整乡镇行政区划,以县(市、区)为单位,原则上关中地区不再保留2.5万人且面积l00平方公里以下的乡镇,陕北地区不再保留2万人且面积150平方公里以下乡镇,陕南地区不再保留1.5万人且面积l00平方公里以下乡镇。
合并
撤并小村空心村建大村中心村
在此次调整中,不少农村被合并。农村合并的原则是什么呢?据省民政厅有关人员介绍,近些年农村出现不少空心村,在此次农村的调整中,主要是以经济实力较强、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人口较多的村为基础,撤并小村和空心村,建立大村或中心村。
据了解,在合并时,原则上关中地区撤并1500人以下的村,撤并比例不低于关中现有村数的34%;陕北地区撤并800人以下的村,撤并比例不低于陕北现有村的45%;陕南地区撤并1000人以下的村,撤并比例不低于陕南现有村数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