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韩岩 程靖峰
“协警也是警,穿统一的警服,干得和警察一样的活,工作压力和风险也不比警察小,同样接受公安机关的领导和指挥。”5月中旬,记者在我省一些公安机关采访时,基层协警都不约而同地谈到协警“身份”这个话题,他们对这份工作的热爱溢于言表。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协警们无法回避自己在“身份”上的尴尬。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穿警服却不是“真”警察,一直是协警们的一个心结,他们在执勤时需要在正式民警的带领下才能参与警务执法工作。这些冲在一线站岗、巡逻、维持治安的协警,在市民看来和警察并无二致。实际上,两者在身份待遇上却相差甚远。
奖励,不能同等对待
“执勤时,如果有人动手把咱协警打了,我们也只能按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处理,而不能定性为‘袭警’。”丹凤县公安局局长李志学这样形容协警在身份上的尴尬,由于不属于正式在编民警,这种案子不能按妨碍公务的刑事案件追责,协警在碰到这种特殊情况时,只能是“有理说不出”。
在基层派出所,协警在立功受奖上也受到限制。他们和正式民警干得是同样的工作,但在立功表彰上却得不到同等对待。丹凤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协警姚浩楠告诉记者,2012年,他一共配合办案13起,抓捕行动从来都是冲在前面,“按说,正式民警都要上报立功受奖,甚至提拔任用,但因为他身份的原因,只是在局里内部表彰了一下”。协警们也想进步,希望能有获得学习和晋升上的平等机会,却苦于缺乏渠道,不被社会认可。
让协警更感到委屈的是,他们也没有申请英烈基金的资格。据了解,公安民警英烈基金是国家设立补偿因公牺牲或负伤民警的专项资金,但是协警不属于正式公安民警序列,也就享受不到这项职业保障。这些在一线站岗、巡逻、维持治安的人从事的都是高风险的工作,在前线冲锋陷阵,还有后顾之忧,斗志和责任感难免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