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讯 记者台建林 陕西省蒲城县的乡镇调解工作人员,以后每为群众调解一起矛盾纠纷,最高可得到100元的补助。
蒲城县近日出台的《乡镇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实施办法》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对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实行“以案定补”,对象是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标准是人民调解案件逐案由受理、调解、办结案卷、入档全过程的补助,每案补助为60元至100元,具体数额根据案件工作量和案卷规范程度确定,每季度核报一次。
蒲城县此举旨在进一步调动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的积极性,使大量矛盾纠纷能够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