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县一位知名律师被人用三四十厘米长的刀砍成重伤乙级。案发后,公安部门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另外两人在逃。在这7名嫌犯当中,余某是广丰县知名企业家,曾经的县人大代表。其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进而站在了法庭的被告席上。
鉴于案件的特殊性,2012年3月4日,上饶市公安局指定由上饶县公安局侦查。6月6日,上饶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之一汤某当庭翻供,称自己并没有受余某指使。当日下午,法庭辩论之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知名律师凌晨被砍13刀
庭审当天,受害人徐亨柏未出现在现场,他说不愿意面对这些人,也不想为此勾起那段惨痛的回忆。
2011年3月8日凌晨,上饶市广丰县创美小区,3名戴着口罩、帽子,身穿迷彩服的男子,蹲守在徐亨柏所住的楼道附近,他们身上揣着砍刀或菜刀。
尚不知情的徐亨柏和妻子开车回住处,就在妻子打开一楼防盗门,徐亨柏跟随其后,门还未完全关闭时,3名男子突然强行挤入门内,不由分说,抽出砍刀一阵乱砍。“砍刀直逼脑门,我下意识地用手去挡。”徐亨柏告诉新法制报记者,没有办法,当时,他必须护住自己更重要的部位。其妻则一边沿楼梯往上跑,一边大声呼救,凄厉的“救命”声划破了寂静的夜空。
徐亨柏拼命往三楼自己家跑,并准备按亮楼道灯。紧追不舍的凶手狠狠地朝其背上砍了重重的一刀后匆忙逃跑。
随后,徐亨柏被妻子和闻讯而来的邻居送往县医院抢救。医生进行紧急止血后即将其送往上饶市人民医院。
经检查,徐亨柏身上有多处刀伤,且失血休克,上饶市人民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并建议转院。情况危急,徐亨柏被连夜紧急送往上海华山医院,经8个多小时的抢救,徐亨柏才脱离生命危险。
徐亨柏称,他的背部、腿部及手臂等处被砍了13刀,如若肩部刀口再深一点点,自己就没命了。在徐亨柏出示的一份由江西铭志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上,徐亨柏的伤情被鉴定为重伤乙级。
徐亨柏告诉记者,直到现在,他的左手仍伸不直、收不紧,接电话也不能用左手。
据悉,徐亨柏是江西博明律师事务所主任。2003年,他获得上饶市司法局颁发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十佳律师”。2008年他获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律师”。同时,他曾是广丰县人民政府和广丰县人大常委会的常务法律顾问。
县人大代表涉嫌故意伤害
案发后,广丰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
2011年3月15日,广丰县公安局在上饶市信州区某宾馆抓获了汤某、李某、毛某三名犯罪嫌疑人。
与此同时,徐亨柏向公安部反映了自己的遭遇。2011年4月份,公安部要求江西省公安厅对徐亨柏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同年4月22日、10月22日、11月13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周某、余某先后在云南蒙自市、云南省红河县、安徽省临泉县落网。
据刘某交代,2010年7月份,他和汤某、毛某、李某在汤某的车子里,当时,汤某让兄弟们帮其老板出一口气,打一个叫徐亨柏的。他们跟踪了徐亨柏三四次后,一直苦于没有机会下手,这事就中断了。
刘某说,2011年2月份的一天晚上,汤某打电话给他让其前往广丰县月兔广场,两人在散步时,汤对他说,让他叫几外地人帮他的老板一个忙,打徐亨柏一顿,为老板出一口气。他当时就问老板是谁,汤某称“你应该知道”。“我心里是清楚的,这个老板就是余某,”刘某说。
2012年2月1日,广丰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对该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余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理由是余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次日,犯罪嫌疑人余某在深圳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