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某代理律师称询问笔录是在受到“不公正对待”情况下的出具的。余某的代理律师则称,公诉机关没有直接的证据认定余某存在故意伤害,希望法庭宣判余某无罪并释放。
受害人徐亨柏的代理律师则称,本案从作案组织来看,其分工明确,组织隐秘,存在涉黑性质;从作案动机来看,涉嫌故意杀人,而不是公诉机关提到的故意伤害,理由是汤某口中所谓的“随便教训一下”,犯不着从外地花钱请3名杀手,其中2名犯罪嫌疑人用的是三四十厘米长的砍刀,连砍被害人13刀。
公诉人在庭审中表示,本案有雇凶情节,作案隐蔽性强,手段残忍,对社会危害性大。同时,此案对社会还有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希望法庭依法判处。当日下午,法庭辨论之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延伸】
余某系广丰知名企业家
6月7日,熟知余某的一名知情人士告诉新法制报记者,余某是广丰的知名企业家,也曾是广丰县人大代表。
这名知情人称,余某与徐亨柏相识大概有20年,平常关系一般。两人的积怨是指2007年,余某与另一商人合资一个项目,结果大家闹出了意见。其间作为公司法律顾问的徐亨柏参与了一些事件处理,而在此时,余某因为毁坏合作伙伴的汽车遭警方拘留和逮捕。虽然余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免予刑事处罚,但估计余某因此对他产生了怨气。当地一位余某的朋友称,现在余某发生了一些事情,他们不方便说什么,一切等待法律的公正判决。(大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