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如前文,“实验水墨”取代“抽象水墨”,源于“抽象水墨”生效的社会机制发生了变化,其形式主义努力失去了相应的文化针对性。那么,这种现象是如何生发的呢?回答这一问题,不得不检讨“抽象”在中国的发生逻辑。1980年代的中国,“抽象”作为话题缺乏西方艺术史中的前后文关系,也没有形成关于“抽象”的一整套认知理念,比如以“剥离视觉形式之外的意义”追求纯化形式的理论反思,以及格林伯格式本质性绘画的媒介反思,等等。应该说,中国“抽象”是伴随政治格局的变化而出现,带有突发性。相关论述中,最早涉及这一概念的,是1980年吴冠中发表的《关于抽象美》。就文章名而言,它显然是1979年《绘画的形式美》的姊妹篇,根本出发点仍然是“美”——“美术,本来是起源于模仿客观对象吧,但除描写得像不像的问题之外,更重要的还有个美不美的问题”[ 吴冠中,《关于抽象美》,《美术》1980年第10期]。讨论对象仍是“现实主义的政治决定论”,结论落实为“抽象美是形式美的核心,人们对形式美和抽象美的喜爱是本能的”[ 吴冠中,《关于抽象美》,《美术》1980年第10期]。当然,重提这些观点,并非为了“对”、“错”评判,而是为了审视它们何以出现。需知,吴冠中两篇关于“美”的文章,背后隐约着“星星美展”对“自由”的呼唤、“草草画社”对“独立”的宣言等等,而这些美术运动往往带有个体性的觉醒;同时,也有美协主席江丰的讲话——提出对艺术创作不加任何制约,就等于提倡资产阶级自由化。并明确表示不赞成、不提倡抽象派之类的现代派艺术,认为它们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没有前途[ 江丰,《在全国美术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美术家通讯》1981年1月]。一方面是意图强化艺术创作的制约、控制;另一方面则是想突破制约、控制,实现自我觉醒。应该说,关于“抽象美”的讨论,正发生在“艺术与政治的脐带”是被剪断,还是被固化的斗争中。之所以将“抽象”联系“美”来加以论证,则是当时普遍流行的“真善美”体系中,“美”与“真”链接,恰是“善”与“真”链接的对立面,而后者恰是文艺实用论的理论根基。正是因为这一点,吴冠中关于“抽象美”的讨论,最终还是要回到“生活之真”中,“……它们都还是来自客观物象和客观生活的,不过这客观有隐有现,有近有远。即使是非常非常之遥远,也还是脱离不了作者的生活经历和生活感受的”[ 吴冠中,《关于抽象美》,《美术》1980年第10期]。将“抽象”重归“生活之真”,并因此建立“抽象”合法性,应该说是当时特定语境下的自然选择,目的是建立“美”与“真”的本质联系,并因此反击实用性目标下的以“善”为“真”。而剥离艺术实用性,还原其“美学”价值,表面上是艺术的内部讨论,实际却是遭遇政治管控的艺术试图“突围”的努力——隐含着个人自由的期许与确认。也许,这种努力今天看来过于迂回,甚至不可思议,但当时却具有针对性、现实性。从某种角度看,“抽象”对“现实主义”创作的“破坏”是“直观”的,不仅因为它被理解为资本主义“现代派艺术”的发展方向,还因为它在形式表现上对于“主题”的破坏,是当时最具自由体验的创作方式。因此,彼时讨论“抽象”的风险是我们今天难以理解的。诸如,1983年由栗宪庭开始责编的《美术》,在第1期开设了“‘美术’中‘抽象’问题研究专栏”,发表了何新、栗宪庭的《试论中国古典绘画的抽象审美意识》、徐书城的《也谈抽象美》、瞿墨的《抽而有象》、杨蔼琪的《杂谈绘画中的抽象》等理论文章。这些今天看来再平常不过的讨论,当时却是“天大”的麻烦,组织者栗宪庭因此在“清除精神污染运动”中被停职。然而,这种“斗争”的激烈程度,却从侧面显现出“抽象”在1980年代关于“自由”诉求的话语力量。但这种力量也使“抽象”在讨论中流于简化,成为实现这种力量目的的工具。如将现实主义视作“具象”与“抽象”对立,并在二元对立中探寻“抽象”的合法性;甚至,无视“抽象”背后的观看哲学,将之溯源传统中国画的局部形式以论证“抽象”的合理性,等等。从而以“形式论”取代“抽象”真正的问题,使之未能深入艺术史内部。虽然,讨论的出发点是反对艺术“工具化”,强调艺术的“非实用”,并在当时起到了“个体觉醒”的启蒙作用,但却最终流于另外一种“实用”——成为“自由”、“个性”类意识形态的形式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