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于如此语境的“抽象水墨”,自然无法摆脱形式主义“宿命”。并因很多“抽象”讨论习惯在“传统”中寻找“合法性”,故而还额外承担了证明这种“合法性”有效的责任——在对“传统”的破坏(革命)中证明“水墨”的当代发展。显然,无论“抽象水墨”的方向如何,它首先需要具备这种革命性姿态,并因此确立自己在批判“旧形式”时彰显的自由精神。应该说,这是极为脆弱的生效机制——它需要革命环境,抑或反对对象。但是,伴随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中国社会的变化——社会不再讨论真善美,不再讨论个人自由,而将注意力转向“下海”与商业性的自我价值,文化上的自我觉醒便从公众视线逐渐消退了。加之,此间官方对“抽象”的态度发生转变——如首届中国油画展中的抽象身影。于是,“抽象”在中国的价值体系,突然间也就崩坍了。显然,源自“形式美”的“抽象”,一旦失去了外在的文化生效机制,也就丧失了所有讨论的必要。具体到“抽象水墨”,更是如此——水墨形态的抽象成果,无非是为早已发生的“抽象运动”提供了一些并未触及“抽象内核”的简单“形式”。这无疑尴尬至极——曾经代表“自由”的“前卫”艺术,一下子成为最没有价值的艺术品种!如此际遇下,“抽象水墨”采用了两种“武器”自我宽慰[ 这两种武器是:一、强调水墨的东方属性具有特殊性,是不同于西方各类媒介的新形式;二、改“水墨抽象”为“实验抽象”,强调一种实验性、开放性的前卫态度。],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抽象水墨”更名为“实验水墨”。表面上看,名称改变实现了概念上的前卫表述,但通过所涉艺术形态的扩展来解决问题,效果却是差强人意。因为范围的扩大,并没有改变原范围内部的问题,也即“抽象水墨”的形式主义尴尬仍然存在,并不因为引入其它一些实验形态而有所改变[ 当然,所谓“尴尬仍然存在”,是指一种理论认识,而非创作实践层面。应该说,在意识到“抽象水墨”的局限性后,“水墨抽象画家”的创作也出现了一些相应的变化。然过于庞大的“实验水墨”概念,虽然在态度、立场上有助于这些变化的产生,却同时也对这些可能性产生一种理解上的遮蔽。因为过多的其它创作形态,使“抽象型水墨”作品的新变化不再成为观看与审视的中心。]。
当然,如此言说,并不意味着存在一个解决“抽象水墨”形式主义问题的“法宝”,而“实验水墨”没能把握机遇。从某种角度上看,“抽象”作为问题,在中国仅限于前述特定时期的社会学范畴,其艺术范畴内的基本语义,仍是一种对立于“具象”的表现形式,而非观看方式的反思。因此,“实验水墨”的概念,只是让问题更复杂,而无法解决原本“抽象水墨”所面临的形式主义问题。就此而言,为解决形式主义问题而扩展出的“实验水墨”,不仅没有解决原有问题,还带来了新问题——概念的混乱。一时间,围绕“实验水墨”的各种解释乃至衍生概念纷纷扰扰,成为相关问题的知识迷雾。应该说,产生这些问题,源于我们企图使用一个主体性概念,如抽象水墨、实验水墨来解决所有问题,而不是在具体创作中来讨论具体可能性。这就导致我们的观看结果呈现出宏大逻辑的判断倾向,并最终导致问题的庞杂,及其方向的不可控性。从某种角度上看,这正是抽象水墨、实验水墨等话题一直以来处于争论不清的状态的根本原因。故而,今天来重新思考这些问题,首先需要破除的正是这种宏大预设的逻辑,跳开概念框架的陷阱,消解有关概念的主体假象,在具体的创作中讨论具体的可能性。(画廊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