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冀兴民)日前,陕西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公安厅,命名表彰全省经文保系统省级"平安单位",商洛市水务局名列其中。
2012年,商洛市水务局在市综治委、公安局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创建"平安单位"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主线,坚持以维护内部稳定为中心,以确保重点要害安全为重点,广泛动员,积极参与,组织干部职工全力开展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有效地提升了单位安全防范水平,实现了单位内部零发案,干部职工无上访,各项水利工程建设无发生不安全事故,职工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上升的总体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平安陕西、建设幸福商洛、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确保了各项水利建设任务全面超额完成。
商洛市水务局高度重视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一是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调解组织、帮教组织、治保组织和夜间巡逻组织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积极预防各类案件发生。二是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重大节日和夜间安全值班和巡查工作,规范机关日常管理。三是先后投入50多万元,安装监控系统,加强了财务室、微机室、档案室、库房等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堵绝不安全漏洞。四是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实行局领导信访值周,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做到内部职工无上访,基层信访无积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五是抓好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监管,定期开展检查,尽力消除隐患,实现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