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讯(罗延 李军强)为促进小排量汽车发展,缓解能源与环境压力,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月30日出台相关政策对车购税减征具体事项进行了明确。为迅速将车购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惠及广大购买小排量车车主,商洛市国税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车购税减征优惠政策按期平稳落地。一是多渠道做好外部政策宣传。市局通过四个渠道进行政策宣传,尽可能使政策宣传面宽、大众知晓度高:在《商洛日报》刊登了一期车购税政策专题;与商洛电视台合作,在目前热播的电视剧下方进行游飞字幕宣传;在商洛市局官方网站进行宣传;在各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或在公告栏张贴宣传。二是未雨绸缪,堵塞征管漏洞。组织人力对商洛境内汽车销售公司较为集中规模较大的杨峪河镇所有汽车销售公司发票开具及作废情况进行核查,防止和杜绝10月1日前购车换开10月1日后发票行为的发生,避免车购税税收流失。三是积极做好应急预案。市局制定了节假日期间车购税征收的应急预案,各办税服务厅节假日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做好系统测试及衔接工作,及时解决车购税调整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车购税政策调整顺畅执行,不出差错。四是利用微信群上下联动提升政策落实效率。由于本次车购税政策调整时间比较急,车购税征收系统、政策界定上难免会存在需衔接和上下沟通的一系列问题,为此,市局专门建立了全市车购税征收管理人员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将最新政策、时间节点的把握、车型范围、征收管理要点、注意事项等各方面知识进行发送,并随时进行更新,使每一名车购税征收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政策规定,确保政策有效执行,不打折扣,不留死角。并通过微信群及时收集整理车购税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和省局沟通并快速解决,提升政策落实的效率和效果。
据统计,自10月1日至10日,全市共办理缴纳车购税车辆167辆,征收车购税120.34万元,其中享受减征车购税优惠政策的1.6升及以下排量的车辆116辆,占全部所办理车辆的69.46%,征收车购税36.89万元,减征车购税36.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