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录印 王昌水 祝和平
摘 要 推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是构建公共财政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柞水县经过认真考察学习和充分调查研究,在全省率先推行了以财政部门直收为主、委托部门征收为辅的"部门执法、大厅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非税收入改革模式,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取得改革实效。
关键词 政府非税收入 管理改革 经验与体会
一、管理改革的背景
柞水是一个"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国家级贫困县。近几年,县委、县政府加快了矿产冶金、生态旅游、现代医药三大主导产业的发展,巩固了财源基础,财政收入高幅增长,政府非税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对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作用日益明显。但是,由于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加之部门受利益的诱惑,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也出现了许多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统一。有的部门把党和国家赋予的行政执收职能,当作本部门的特殊权力,把收取的非税收入视为单位自有资金,甚至于设立"小金库";有的部门把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与"三乱"现象联系在一起,认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难免引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也有个别部门领导不着眼长远,不求自我发展,认为政府非税收入"毛多肉少",深化改革会影响财政转移支付结算,得不偿失。二是征管机制不够健全。柞水县政府非税收入有七大类、200多个项目,这些项目主要分布在农业、工商、财政、文化、教育、交通、政法、人事、劳动等部门,并且是以执收单位自行征收为主。这种多方征收、多头管理的机制,肢解了财政管理职能,增加了收入征管成本,不仅形成了一个"收费养人"局面,同时,给单位和个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每办成一件事情,都要在涉及的部门"过关交费",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三是管理方式不够完善。由于国家还没有出台一部系统性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法律和较为科学实用的收缴管理软件,导致主管机关对非税收入管理的强制性不够,对超标准、超范围和随意减收、免收非税收入的问题查处不严,因此各部门征收非税收入的随意性较大,出现了该收的不收、不该收的乱收现象。
二、管理改革的做法
(一)深化改革建机制。2007年10月份,县政府参照省政府推行省级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试点办法,结合县情实际,制定下发了《柞水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方案从转变政府职能、实行财政直收、建立智能化征缴系统三个方面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确立了坚持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积极稳妥三项基本原则,选定公安局、国土局、人劳局等15个部门为首批试点单位。12月份,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主持召开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动员大会,并制定下发了《柞水县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暂行办法》、《柞水县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柞水县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配套措施,为管理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2008年3月份,省财政厅确定柞水为县级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试点县,并根据"柞水模式"的业务需求,委托东软公司开发了"BS版-陕西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印制了《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相关票据;同时,省农行开发配套了非税收入收款软件,实现了财政与银行之间的业务接轨,有力地推动了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8月份,县政府将县收费管理中心更名为"柞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内设征管股、稽查股、计会股、办公室和财政直收大厅5个业务股室,实现了机构冠名与管理职能相统一,明确了财政部门是管理非税收入的执法主体,形成国税、地税、非税三维一体的征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