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扩大宣传造声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不仅涉及到主管部门某些职能的调整,还会影响到执收单位既得利益的分配,因此,柞水县在强力推进的同时,千方百计地打造改革氛围。一是利用有线电视、财政网站、报刊杂志等载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非税收入管理的方针政策,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积极开展"依法行政,阳光收费"活动,维护公民权益;二是精心组织策划,成功地举办了柞水县迎奥运"非税杯"男子篮球赛,强化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勾通,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了解和支持;三是制定了非税收入新闻宣传奖励办法,鼓励各界人士积极投入非税收入管理调研活动,共同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改革共识;四是对执法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进行非税收入基础理论培训学习,促使他们进一步明确非税收入的资金性质和用途,淡化非税收入是部门"自收自用"的预算外资金观念,树立改革创新意识,从而确保了新旧业务的衔接转换。
(三)统一收缴严征管。要彻底改变非税收入"谁收谁用谁管"的传统做法,关键在于建立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新体系。柞水县首先按照非税收入"收缴分离、收支脱钩"的管理原则,改进收缴方式。对收入来源稳定且数额较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由大厅集中征收;对边远地区且收入数额较小的非税收入,由县财政局、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向执收单位下达委托书,实行现场征收,集中缴款方式管理。其次,采取"上下拉动、横向联动"的征管措施,确保非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一是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与可能,县政府与各执收部门、县非税收入管理局签订"保收入、促发展"目标管理责任书,扎实征管任务,防止因管理制度改革,导致非税收入的增长减速下滑。二是县财政局定期召开非税收入管理联席会议,通报收入计划执行情况,分析研究影响收入增长的要素,共同解决征管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征管力量,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营造了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三是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及时检查和清缴各执收部门领用的非税收入零星票据,从源头上监管执收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和资金缴库情况,防范收入体外循环;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重点转移到矿产资源开发、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资产经营等领域上来,分行业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全程监控国有资源性资产的利用情况,堵塞收入跑冒滴漏,使非税收入资金按时足额地统管到财政这个"笼子"。
(四)规范管理上水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核心是规范,目的是增效。一是按照"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的原则,把制定政府非税收入指导性计划与编制部门预算有机结合起来,采取"两上两下"的测算审核程序,科学制定非税收入计划和支出标准体系,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的使用效益。即:各执收单位根据收费项目和县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拟制非税收入计划草案,报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审核,县非税税收入管理局根据年度收入项目、标准和政策性增减因素,以及前三年的收入平均基数,编制下达全县政府非税收入指导性计划;各执收单位再依据收入指导性计划和经费支出标准,编制单位年度综合预算草案,报送县财政局汇总并编制年度财政综合预算方案,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二是对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的执法主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分成政策、银行账户和收费票据实行年检清理制度。2008年,全县共清理取销临时性收费项目10个,保留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94个、经营性收费项目23个,换发266个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审验登记18个行政执法部门的《罚没许可证》,撤销收入过渡账户15个,清缴停用收费票据和罚没收入票据65200份。三是对非税收入资金的使用实行跟踪问效制度。财政部门拨付各单位的非税收入资金,由县非税收入管理局会同监察、审计部门进行跟踪检查,及时纠正非税收入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