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理改革的成效
(一)确立了一个模式。即:确立以财政直收为主、委托部门征收为辅的"部门执法、大厅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征管模式,明确主管部门的工作责任,建立相互制衡执法体系,较好地防范了非税收入征管的随意性和资金的体外循环。
(二)构建了两个体系。即:在财政、银行、单位之间构建非税收入收缴软件体系和财务报表管理软件体系,既便于干部群众查询非税收入的管理政策、资金收缴和计划执行情况,又降低了收入征管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实现了三个创新。一是通过管理政策的宣传,使全县上下进一步了解非税收入的概念和资金的属性,形成新共识,树立新理念,加速了非税收入"三权"的归位;二是出台《柞水县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暂行办法》等的四个规章制度,成为有史以来较为全面、较为规范的新制度体系,使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迈向制度化;三是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改革创新,明确了工作职责,提高了执法地位。
(四)发挥了四大作用。一是有利于发挥政府的统筹作用,增强调控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2008年,对县直28个部门单位实施了收缴制度改革,收缴非税收入7475.4万元, 同比增长38.6%,其中大厅直接开票收缴的资金达5963.9万元,占收入总量的78%。2009年上半年,在全球金融危机和收入项目减少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全县非税收入仍然呈现稳定增长势头,县本级累计征收非税收入2360.6万元,占年度计划的60%,较上年同期增长13%。二是有利于发挥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作用,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步伐。实施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使非税收入计划与财政综合预算得到有机结合,规范政府与执收单位之间的分配关系,增强预算约束力和执行力,缩小了有执收权限单位与没有执收权限单位之间的利益差距,克服了过去那种用收费资金来养人、发奖金、发福利的不合理现象,为推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奠定了基础。三是有利于发挥信息资源作用,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实行财政直收管理模式后,财政、银行部门在同一信息平台、同一办公地点操作开票和收缴业务,简化了缴款义务人办事程序和路程,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同时减少网络设备投资和办公经费100多万元,精减财政票据26种,杜绝执收人员乱用票据、混开票据的行为。四是有利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预防腐败现象。通过清理收费项目、取消收入过渡账户、开展重点收入稽查、公示执收人员和收入运行情况,从源头上预防了非税收入征管中的腐败问题,有效地遏止了"三乱"行为,加快了 "阳光政务"的建设步伐。2008年,全县通过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制止部门单位巧立名目乱收费4起,涉及资金15.4万元;更正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23例,涉及资金3.6万元;规范非税收入资金用途,制止部门单位用非税收入资金发放奖金、津贴和福利38万元。
四、管理改革的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前提。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实际工作中,既要理顺收入管理体制,又要改革财政分配制度;既要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又要维护执收单位既得利益。因此,只有领导重视,科学决策,才能使诸多复杂的矛盾得到化解,保证改革顺利进行。柞水县在实施改革过程中,省市财政部门、农业银行的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先后多次亲临财政直收大厅、执收单位指导工作,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
(二)部门支持是基础。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不单纯是财政和单位的收缴业务发生了变化,重要的是如何使非税收入资金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得到归位,使"三乱"现象得到遏止,实现"收入财政化、管理规范化、缴库网络化、支出预算化"的精细财政管理目标。为此,只有法制、物价、审计、监察、银行等部门给予支持配合,各个执收单位给予理解支持,社会各界给予正确的舆论导向,共同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才能使管理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