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健全扶持机制。构筑新的经济框架,大力发展城镇经济,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展转移就业空间,鼓励自谋职业,引导失地农民投身第三产业。凡在城区范围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由劳动部门核发《再就业优惠证》,参照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扶持小额贷款,减免相关税费。对引资新办企业征用土地的,尽量安排失地农民进厂务工。亦可探索,在新上项目中以土地作资产入股,按股分红,使农民获得永久性收益。
(六)完善征地补偿机制。认真落实《土地管理法》,在制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方案时,要结合被征地村组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科学核实年产值,合理提高安置补助费。从长远看,政府应建立土地征用调节基金,每年从土地纯收益中提留5-10%作为土地征用调节基金,用于对失地农民中困难群体的救助,多措施以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