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权涛 高军军 张先胜)今年以来,山阳县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始终把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天"字号工程来抓,在加大对外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的同时,在内部食品监管人员管理约束上出狠招,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做到了人员、区域、责任三落实,确保巡查、监管、查处三到位,以对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与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食品违法行为严查快处重罚,全力保障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确保了食品安全"零"事故。
严把准入关口 唤起经营者法律意识
为确保食品经营户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山阳县工商局对新办证的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该项考试涉及《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经营者的相关要求、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责任、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食品经营自律制度、诚信经营等方面的知识,明确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特别是在今年8月份山阳县工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下,对全县2620户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进行了全员集中分片培训,经考试取得培训证后才予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食品经营户严重违法或已不具备食品经营条件的,依法吊销许可证。对新设立食品经营户实行"先培训,后上岗"进行食品安全法律考试,为其上了一堂"法律课",使经营户具备了一定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常识,进一步树立起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为改善食品行业整体经营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示范引领 构建食品诚信经营体系
为进一步深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山阳县工商局创新工作思路,以开展创建"食品规范经营示范店"和"食品安全示范街"为抓手,强化对食品经营者的规范引导,促进诚信经营体系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通过示范店、示范街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助推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根本好转。要求全县7个工商所结合辖区实际在每个镇至少建设一个示范街,每个行政村都争取创建一个食品安全示范店,全县在2011年11户的基础上,今年已创建69户,已累计建立食品示范店80户、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店5户,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店1户。目前,"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食品安全示范街"的示范、引领作用已进一步显现,农村食品经营户的诚信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违法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 加大打击力度 高擎维权之剑
山阳县工商局对食品安全监管坚持重典治乱,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严"字当头,露头就打、毫不手软。坚持把营造规范有序的消费环境作为第一使命,高擎维权之剑,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严查、快处、重罚。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和科学化水平迈上新台阶。仅上半年就开展了食品专项整治 35次,出动执法车辆465台次,执法人员1986余人次,查处无照经营26户,没收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2200余公斤,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0起、食品类商标违法案件10起,查扣假冒"金龙鱼"食用油252桶、假冒"茅台"21瓶、假冒"五粮液"14瓶、假冒"西凤"六年陈酿酒700瓶、查处侵权"卡乐屋"饮料4072件。调解因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维权案件6起,经过调处消费者均拿到了所购买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款。端午节前,全系统对节日食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县局和城关工商所对县城四家超市的粽子和腐竹、银耳进行了抽检,粽子全部合格。腐竹、银耳经检验二氧化硫超标,目前我们已经立案查处。
构建责任网络 确保履职到位
构建责任链条,严格按照网格化的监管要求,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所、到监管片、到监管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县局与工商所所长签订目标责任,所长与监管人员签订目标责任,监管人员与每位食品经营者签订目标责任,使监管人员与经营者都置身于责任网络中,一旦出现问题谁也逃不脱,打造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培养责任意识、打造责任监管、营造责任经营的良好氛围。该局出台了《山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考核评分办法及细则》,这是山阳县工商局针对本系统监管人员首次出台的最严厉的食品安全监管制裁措施,旨在使监管人员明白确保食品安全不仅是为人民履职尽责,更是对自己负责,只有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了,自己才会更安全。
创新思路 提高监管效能
为了保障工商监管职能到位,山阳县工商局市场监管实行"留痕"制管理,即由市场监管人员在检查结束后在监管对象的台账上签署意见并签名,同时由监管对象在工商部门的监管文书上签署反馈意见并签字。该局将"留痕"情况纳入工商所年度责任目标重点内容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留痕"制度的推行,杜绝了监管盲区的存在,强化了监管人员和经营者双方的责任意识,加强了双方的沟通和交流,形成了互相监督的格局。为了全面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该局坚持从源头治理,实现无缝隙监管,"管住上线,规范下线",对辖区内的食品批发经营户集中进行资格核查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通过资格核查和考试合格后对其食品配送车辆核发山阳县食品流通配送车登记备案许可证,一车一证,一证一号,所有食品配送车辆必须"带证上岗"。该备案许可证上记载了食品批发经营者的姓名、地址、执照号码、配送车的车牌号以及备案许可证号等信息,食品零售经营者一经发现配送的食品存在问题,便可按照备案许可证上的信息"按图索骥"向工商部门举报。该局要求食品零售经营户必须查验配送车辆的备案许可证、索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质检报告、售货票据等复印件,否则将依照规定进行处理,对于配送车辆拒绝提供这些资料的,食品零售经营户可随时向工商部门举报。目前该县所有正在营运的51辆食品配送车辆均取得了"身份证"。同时,该局制定了《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超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食杂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了超市和食杂店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