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阮士忠)今年以来,丹凤县紧紧围绕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落实“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突出和难点问题,创新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方式,扎实工作,排查纠纷,化解矛盾,消纷止争,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助推器。目前,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101件,调处99件,成功98件,调处成功率达98.9%,全县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一是构建调解中心,拓展工作平台。先后制定了《丹凤县矛盾纠纷预防排调工作长效机制运行办法》《丹凤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预案》等一系列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文件。各镇各部门均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构,村(社区)组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站,形成了环环相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在16个镇建立了以司法所为依托的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规范调处工作流程,通过排查、接访,把各类矛盾纠纷汇总分类后,分别引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或司法调解,形成了“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二是健全调解网络,提升工作质量。在全县16镇、208村(社区)建立了调解委员会,村(社区)组有调解小组和义务调解员、纠纷信息员,将镇村组调解员纳入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由县司法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每年对调解员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制定了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实施意见,规范了调委会调解文书,调委会达到“三有六统一”(有组织、有场地、有人员,统一名称、标牌、徽训、制度、文书、印章),完善12个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5个镇集贸市场调委会和6个企业调委会,各调委会(中心、站)每半月召开一次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研判会,集中解决矛盾纠纷。三是规范调解程序,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排查机制,以镇、部门、村(社区)为基本单位,建立“四查四报”制度,实行重点人员“逐个排查”、重点事件“专项排查”;完善调解机制,镇村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办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工作机制;制定了调解信息员报告、定期分析研究矛盾纠纷、矛盾纠纷预防调处质量考核评比、“三员合一”人员考核等12项制度,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工作联勤,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四是创新调解方法,提高工作成效。从实际出发,把土地征迁、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纳入调解工作范围,把发现、调处矛盾的触觉延伸到最基层;利用“村头”“地头”“炕头”等便民利民方式,组织广大调解人员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情、理、法相结合,采取“背靠背”“面对面”“中间借力”等灵活有效的措施,选取典型重大矛盾纠纷,全面推行公开庭式调解;改变过去重调处、轻预防,“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将工作重心前移到预防上,积极预防潜在的矛盾。据统计,今年预防矛盾纠纷179起,避免激化4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