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国 博士后商人兰某公司破产债务缠身,仍“潇洒”刷卡,吃鱼翅做美容,出入高档商厦酒店,结果在6家银行欠下7.3万余元,且两次以上催收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近日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兰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银行报案:透支消费5年未还
今年3月,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向警方报案称,一名兰姓男子在该行申领信用卡后,自2003年1月至2006年8月期间持卡透支消费取现,2007年1月后便再未还款。经统计,兰某在该行共透支本金1.2万余元。2007年初,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向兰某发送清账通知,并多次打电话催收,而兰某以生意出问题、人在外地等借口搪塞,但始终没有归还透支款。
警方立案侦查后,将在闵行区一网吧上网的兰某抓获归案。到案后,兰某如实供述了透支上海银行信用卡长期未归还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了在另外5家银行透支未还款的犯罪事实。事后经统计,兰某透支6家银行信用卡的本金累计达7.3万余元。
公司破产,无力还款仍高消费
今年45岁的兰某来自贵州,曾是南京某知名高校的博士、上海一著名高校桥梁工程专业的博士后,后从高校辞职“下海”经商。在亲人和同学眼中,兰某学有专长,事业又顺风顺水,是成功的博士后商人。他怎么会还不起7万多元的信用卡透支款呢?
“2005年我被人骗了,因为经济困难无法及时还款,并不是故意透支。”在法庭上兰某这样辩解。然而,6家银行从2007年到2012年的催收电话记录却显示,兰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以各种借口推脱。信用卡消费明细显示,兰某当时仍然在买名牌高消费。
由于兰某无力聘请律师,法院征得同意后,为他指定了辩护人。辩护人提出,兰某到案后认罪态度好,并交待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情况;他是由于公司破产不能及时还款,与恶意透支不同。考虑到兰某无前科系初犯,又是国家培养的专门人才,恳求法院能予以轻判,让他早日回归社会,发挥其聪明才智。
法院认为,被告人兰某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兰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有坦白情节,应当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从轻判决。(上海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