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黄 杰)长期以来,由于对食品添加剂缺乏科学、专业的认识,相当多的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缺乏正确认识,他们总感到食品添加剂“不是好东西”“会影响身体健康”。更有的消费者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归结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认为食品添加剂是影响食品安全的“罪魁祸首”。
事实上,食品添加剂不是什么洪水猛兽,根本没有必要谈虎色变。人类早在东汉时期就开始应用凝固剂——盐卤来点制豆腐,如今的食品添加剂已经进入了粮油、肉禽、果蔬加工等各个领域,也是烹饪行业必备的配料,进入家庭生活。
目前,我国批准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分为23类,共2455种,制定了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有364种。食品添加剂在全世界范围内都被广泛使用。越是发达国家,食品添加剂的品种越是丰富,人均消费量也越大。食品添加剂不仅促进了食品工业的发展,也给百姓生活带来了便利。
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几起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比如“苏丹红”事件、“瘦肉精”事件、“塑化剂”事件等,其实并不是食品添加剂惹的祸。其罪魁祸首主要是不法分子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与食品添加剂无关。非食用物质大都属于工业用添加剂,如酸性橙Ⅱ、罗丹明B等,食用后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管理办法对食品添加剂正确使用;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所以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中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
目前,我国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允许使用的2000多种食品添加剂均经过严格的毒理学评价和风险性评估,按照标准要求的限量添加都不会超出日容许摄入量的值,消费者食用按标准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无需担心安全问题。
另外,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非常严格,有完善的许可审批程序和监督机制,这些都是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规范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行为,2011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九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它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诚信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