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把握指标设置,完善考评体系,共建美好和谐家园
《规划》指出,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生态优先绩效评价,强化对提供生态产品能力的评价,弱化对工业化城镇化相关经济指标的评价,主要考核大气和水体质量、水土流失治理率、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生物多样性等指标,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投资、工业、农产品生产、财政收入和城镇化率等指标。对镇安来讲,要主动适应、积极跟进考评指标的变化,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并有利于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保障生态文明大县、旅游休闲名县、资源循环强县目标顺利实现,共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青水碧的美好家园。一要建立生态保护优先的考评机制。按照国家及省市配套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指标设置,把空气良好以上天数达标率、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水土流失治理率、森林覆盖率、城镇污水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清洁能源使用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等生态环境等指标,纳入乡镇、部门、企业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增加考核权重,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将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培训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形成生态保护优先的考评机制。二要建立政府推动的政策机制。按照国家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区域政策及省市配套政策措施,围绕生态文明大县、旅游休闲名县、资源循环强县目标,从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环境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旅游开发和循环经济发展。三要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对全县主要河流水质定期进行监测,全面开展土壤污染、地表水、环境空气、污染源和森林病虫害监测工作。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监督重点,每年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视察活动,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强化监测能力建设,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和设备,并对监测人员进行定期技术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环境监测系统,提升生态环境实时监测评估能力。(张盈安 璩泽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