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的调研报告认为,法官流失及断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司法考试的高门槛,客观上使人才引进困难,是导致四川三州地区法官流失及断层的主因。
司法考试对推动中国司法进程有着重大意义,但与这个难度号称“天下第一考”的考试相伴,也有着司法系统的阵痛。司考制度实施以来,三州法、检系统近千人参考,仅三十余人通过,甘孜全州法院仅1人通过。通过者中8人已辞职或调离。民族地区司法考试通过率之所以低,一是考试难度大,学习资料缺乏,繁重的工作和复习的矛盾突出;二是相当部分人员不具备司考的文凭条件,无资格报名;三是民族地区干部文化素质偏低,法院系统很多干部半路出家,很难通过司考。昭觉县四开法庭的一名老干警,从乡干部转入法庭工作以来,工作敬业,精通彝族习惯法“尔比尔吉”,公正处理了大量案件。在其退休那天,几百名群众自发组成长队步行送他到十几里外的家中。在杀牛谢客的仪式上,他端着酒杯眼含热泪说道:“乡亲们平日里都叫我德古(法官),我也自认是一名称职的德古,为此我尽了力,可是我考不起法官,对不起大家,只能提前退休……”听来让人唏嘘不已。
多年来,通过司考补充到三州法院的人数只能以千分之几计。而在2001年,仅在机构改革中,三州法官政策性退休达238人。多年来法官几乎只出不进,已直接危及基层法院正常业务的开展。
记者了解到,三州地区以外的不少县市情况也不容乐观。如乐山市,12个基层法院连续三年公开招考,补充81名工作人员,但三年来的司法考试通过率也仅为20%。有的法院已经5年没有初任过法官,形势极为严峻。还有宜宾市,2002年以来,宜宾两级法院通过司法考试37人,仅占当前法院干警总数790人的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