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行政执法方面的信访案件减少。据湖南省信访局统计分析,2008年以来,行政执法领域“三乱”问题的信访诉求大幅减少。过去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已经由普遍现象、突出问题下降为局部问题、个别问题。
依法行政的“湖南模式”
以行政程序建设为突破口
《规定》的制定实施,不仅开创了我国行政程序法治化的先河,也逐步形成了推进依法行政的“湖南模式”。尤其是行政公开和公众参与,不仅树立与强化了参与式行政、合作式行政的理念,也使湖南省的行政机关更加关注民生,倾听民意,从而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机关和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对此,湖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许显辉概括认为,“湖南模式”开辟了以行政程序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路径。
许显辉解释说,从静态意义上讲,“湖南模式”以实现了依法行政工作的程序化、法典化、系统化为显著特征;从动态意义上讲,“湖南模式”以“政府自身主导、公众有序参与、学界智力支撑、媒体积极推动、社会广泛关切”为显著特征。而且,“湖南模式”充分体现了“五个结合”:即勇于创新与总结经验相结合,程序法治与实体法治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实务操作与理论指导相结合。
只是,许显辉也坦陈,《规定》的贯彻实施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对于行政程序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对《规定》的学习不深不透;有的领导干部仍然习惯于原有的工作方式方法,对《规定》的有关新制度不习惯、不适应;全省各市州、各部门贯彻落实工作不平衡,进度不一,存在个别地区和部门抓学习宣传多,抓贯彻落实少的现象。
2008年是行政程序建设的开局之年,2009年是行政程序建设的攻坚之年,2010年则是行政程序建设的巩固之年。在这一年,许显辉表示,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将继续以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重点,认真做好行政决策听证、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裁量权、依法行政考核等八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在试点地区、行业、部分领域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