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温了著名影星派克主演的名片《杀死一只知更鸟》。该片确是一部经典的法律电影,有评论者将其列为“迄今为止,它仍是我们所看到的有关法律的最激动人心的影片”。派克所饰演的南方小镇辩护律师芬奇与气焰嚣张的种族主义陪审团单打独斗,为受诬陷的黑人洗刷冤情,把周遭的威胁置之度外。高度的职业责任感,促使芬奇在法庭上雄辩滔滔,为了委托人的利益殚精竭虑,不遗余力。尽管电影内容是虚构的,但本片编剧却指出,本片情节是其生活之地的人与事的真实写照。
真想不到,出庭技巧圆熟、法庭论辩之道炉火纯青的法律精英竟能出自偏远小镇,这可真是身陷法网的升斗小民之福。其实,假如了解美国律师的数量,就不难理解为何在远乡僻壤也能觅到一流的律师。据统计,美国现有律师超过百万之巨,可谓多如过江之鲫。在一个“律师之国”,律师需理性选择执业地点。多元社会存在多元需求,律师按自己意愿进行自由流动,但决不会出现所有律师蜂拥至纽约等大都市的状况。律师在大都市执业,机会确实不少,比如彼得·安格鲁律师在一起集团诉讼中日进斗金,随之买下了一支棒球队,真可以和入股辽足的赵本山相媲美。但是,在美国律师中,安格鲁是个特例,而非常态。实际上,在纽约市,那些小型律师事务所,刚出校门的毛头小律师的典型收入只有四万美元,而要把钱挣到手差不多要累得吐血。相比之下,小镇律师却滋润得多,赚得虽稍少一点,但也用不着挤到大城市你抢我夺。
那么,我国律师又是怎样一番景象?在基层乡镇,民众是否有机会直接接触到一流律师?应当说,情况不容乐观。据司法部统计,尽管律师队伍发展迅速,但从总体上看,律师数量仍然不足,而且地区分布不均衡、不合理,中西部地区律师数量严重短缺。我国目前大约有1.1万余家律师事务所,11.4万执业律师,按全国人口比例平均1.2万人当中才有一个律师,而且基本上都集中在大中城市及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最令人吃惊的是,全国还有206个县没有律师
这种格局的形成,是法律职业危机的反映,而这种危机与律师过分专注于商业化以及职业精神缺失有很大关系。就拿精英荟萃的北京律师界来说,如今职业律师数量已突破万人,而全国律师不过十万余众,可见,竞争还是相当激烈的。而律师知难而进、愈挫愈奋,聚于首都的直接原因恐怕就是追逐利润。据统计,2000年北京律师业总收入为11亿元,人均收入20万元,同年全国律师业总收入83亿元,人均7.1万元;按照所占国民收入比例计算,北京为国民总收入的0.76%,全国为国民总收入的0.28%。2003年,北京律师业总收入36亿元,人均收入40余万元,而同期全国人均国民收入为1250美元,约合人民币1万余元。北京人口占全国人口的1.1%,北京律师数量占全国律师总数的4.7%,而北京律师总收入占全国律师总收入的13.3%。上述数字充分说明:北京律师熙熙攘攘,既为利来,亦为利往。追逐商业化的直接结果必然是律师流动至大中城市及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在司法实践中,更多的是以经营业绩来衡量律师的成功与否。
那么,律师只是追逐利润的商人吗?按照西方法律传统,律师等需要专门学识和使命感的自由职业,与一切以货币为评价尺度的市场经济原理是有差别的。自由职业的高收入不是首要目的,而只是附带的结果。对于律师、医生等职业来说,最根本的价值是为公众服务的精神。当然,职业精神与良好的商业经营并不矛盾,如果律师不能有效经营向委托人所提供的服务,使事务所盈利的话,那么就称不上是真正的职业精神。我们所反对的是律师利欲熏心、惟利是图,将赚钱作为第一要务。近年来,有些学者认为,律师越来越强调法律服务的商业性已经严重破坏了法律职业的传统价值。这些学者认为,律师事务所过分注重市场、经营、效益及盈利的做法与职业精神的基本原理不符。如果当前的局面得不到根本改观,恐怕无律师县的数量还会增加。律师界与有关部门应当拿出切实措施整改,否则,律师的职业精神及整体形象会危如累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