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编辑和节目主持人在工作时间及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
近日,从广东省江门市传出了一个消息,该市对全市各新闻单位、各市(区)委宣传部的新闻工作者开始实行“禁酒”。这一制度成为全国首个对新闻从业人员实施的“禁酒令”。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全国各地出台了不少“禁酒令”:有针对公安民警的“禁酒令”、有针对政法干警的“禁酒令”、有针对公务员的“禁酒令”、以及驾车“禁酒令”等等。这个专门针对新闻工作者的“禁酒令”一出,立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
宗旨:严肃新闻采访纪律
近日,江门市市委宣传部和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拟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新闻工作者中实行禁酒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全市新闻工作者作出“禁酒”规定。
《规定》要求:“新闻记者、编辑和节目主持人在工作时间及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一线新闻记者在执行采访任务过程中一律不得饮酒;值班编辑(包括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全体新闻工作者必须遵守酒后严禁驾驶机动车的法规”。
该《规定》还要求,凡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由所在单位对当事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作深刻检查,当年不得参加评先晋优;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单位结合自身规定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纪律处分,并报上级宣传部门备案。
《规定》明确提出,各级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和管理,媒体主要负责人是执行禁酒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禁酒工作负总责,对执行不力的,将由上级主管部门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确保“禁酒规定”落到实处。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将不定期组织人员明查暗访,进行监督。
江门市中央、省驻江门新闻记者协会会长吴杰明向记者表示:“地级市向新闻从业人员发出‘禁酒令’,在国内属于开了一个先河。虽然这个文件属于地方性文件,但是,它提出的要求也适用于驻站记者,在工作时间‘禁酒’有利于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形象,是件好事。所以,我们也要求驻站记者自觉遵守‘禁酒令’,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注意维护新闻媒体和从业者个人的社会形象。”
据悉,为了真正落实这一“禁酒令”,该市还专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江门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晓表示,江门市对新闻工作者实行“禁酒”,其宗旨是为了维护该市新闻媒体的社会形象,严肃新闻采访纪律,加强新闻从业人员作风建设,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确保新闻报道工作的严肃性。
记者采访中发现,对于工作时间不喝酒,从中央到广东的媒体从业者基本已经形成共识。但对作为特殊职业、需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的记者实行禁酒,许多市民及新闻媒体的从业人员都认为,是否有必要在新闻工作者中实行“禁酒令”还值得商榷。因此,对于江门市的这一规定,社会各界以及新闻从业人员的观点有褒有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