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持续跟踪了解园区企业对金融结算业务的新需求,从政策上、技术上优化大、小额支付系统管理,加快建立区域性本外币清算系统,实现统一、实时支付清算;创新支付结算业务的方式,进一步发展以支票、汇票、本票和银行卡为主体,以电子支付工具为发展方向的非现金支付体系,使园区企业得到安全、高效、多层次、低成本的支付清算服务。
(五)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效。一是改进融资服务。进一步创新信贷服务方式,根据园区大、中、小型企业不同的融资需求特点,推行差别授信,改进信贷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尤其是对中小企业贷款应适当下放审批权限,扩大授信范围,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和融资需求满足率。二是创新服务方式。积极为园区各类企业或经济组织提供资金托管、资金归集、账户管理、理财服务等,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积极为有需求的外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提供外汇买卖、外汇期权、远期结售汇等外汇业务的咨询和服务;有条件的银行机构应全面开放和推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银行、自动取款机等电子银行业务,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三是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将融资服务与企业结算、汇兑、转账、理财顾问、信息咨询、项目评估、清产核资等业务结合起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中间业务收费,建立金融服务投诉和纠正机制。四是推行“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办结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推行业务首问负责制,提倡限时办结管理方式,并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六)优化人力配置,奠定发展基础。各银行机构要整合人力资源,优化园区机构网点的人力配置,特别是直接面对客户和服务企业的临柜人员、信贷前台操作人员、客户经理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是业务素质过硬、操作技能娴熟、沟通能力较强的“全优”人才。经办外汇或涉外业务的人员,要具备良好的外语基础。要加强对所有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力争使所有园区银行机构不仅成为展示本行形象的窗口,也能成为人才培训、成长的基地。
三、深化银企合作,促进供需衔接
(七)建立沟通机制,互通供求信息。一是建立银企沟通联系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采取召开银企联席会、银企恳谈会、项目洽谈会或举办专题论坛等多种形式,加强银企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增进互信,深化合作。二是建立优质企业、项目储备和市场开发机制。园区银行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市场调研力度,及时掌握园区优质企业、优质项目动态
信息,建立园区企业、项目信息数据库,构建信贷营销的基
础平台。
(八)加强产品推介,改进营销策略。一是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开发、升级频度。各银行机构要深入研究园区发展的需求特点,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加快新产品或服务的市场推广、客户开发和投运普及进程。二是多途径营销产品和服务。园区银行机构应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金融产品推介活动,为企业和各类经济组织搭建了解金融产品信息的平台;三是建立一支业务精良、反应灵敏的营销队伍。各银行业机构要积极主动地介入园区大型项目前期研究,做好项目筛选、储备工作,适时营销融资和服务产品。建立和完善与园区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信贷管理、营销、业绩考核和问责免责机制。
四、强化考核监督,加大倾斜力度
(九)加强信贷服务,完善差别管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园区企业的发展现状、管理水平、成长空间、资信程度、履约记录、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防止贷款过度向大企业、大客户集中。同时要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园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明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目标,实行适度授信,差别管理。对于资信状况良好,确有还款能力,与银行有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业,可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对可提供足值、有效最高额抵押的企业,可采取循环贷款办法,实行随借随贷、随收随还、循环使用的贷款方式;对于符合信贷政策、已经形成成熟稳定的供应链贸易融资业务,且能带来上下游中小企业金融业务资源的企业,可适当增加贷款或一揽子授信额度。通过以上举措,力争使园区各项贷款年均增长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