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带头遵守中央“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纪律规定,严守组织工作纪律;
2、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推荐干部,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
3、不在干部工作中“跑风漏气”,泄露未经批准对外公开的信息;
4、不参与和帮助他人“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或者为他人说情、打招呼、联系和引见有关人员;
5、不在干部考察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违规干预下级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6、不在推荐和考察中通过暗示、授意的方式干扰参与人员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7、不向有关人员透露推荐、考察工作和谈话情况,特别是个别谈话推荐和反映问题同志的谈话情况,自觉做到真实记录,如实汇报,忠实保密;
8、不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其他消费活动;
9、不收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10、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等亲属负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