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兴"四种风气",加强基层组织作风建设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县委加强作风建设,必须按照全会提出的"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的大兴四风的具体要求,抓党性,强作风。县委要把作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从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高度去抓作风建设,引导干部加强对政治理论、正反面典型的学习,建立完善干部作风群众评议、组织考核、专门机关监督的长效机制。要以推行县乡领导干部联乡包村制度为动力,促进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抓调研、解难题,带动干部进村入户访民情、解民忧、帮民富;要以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为根本追求,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弘扬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优良作风,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凝心聚力;要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尽可能减少会议、减少应酬,杜绝高标准的公务接待,压缩经费开支,把有限资金用到发展上,用到改善民生上;要以各级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为契机,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持良好的公仆形象。通过大兴四种风气,促进优良党风的形成,进而带动政风民风的持续好转,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
五、着眼"四个创新",推进基层组织反腐倡廉建设坚决反对腐败是各级党组织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按照全会提出的"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的要求,加大教育反腐、监督反腐、改革反腐、制度反腐等四个方面的工作创新,不断提高反腐败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积极探索党员干部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各级组织和专门机关的监督作用,主动建立与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稳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通过教育、监督、改革、制度的创新,把教育的说服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制度的约束力与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使之互相配套、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更加扎实有效的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加快县域经济社会率先突破营造党风清正、政风清廉、民风淳朴、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