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周亚军 颜新梅 记者 熊国安)近日,商州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2015年8月14日,商州区腰市镇郭村的郭某某与徐某(江苏省沭阳县人,现年23岁,系东海县洪庄镇博信鹅苗场业务经理)签订一份鹅苗购销合同,预定5000只鹅苗,每只15元,共计75000元,先交预付订金25000元,提鹅苗时付款30000元,剩余20000元等鹅成品时回收扣除,郭某某共计预付款55000元。
合同内明确要求付款后一周内徐某要把鹅苗全部运到商州交给郭某某,但是徐某以种种理由没有按时发货,直到8月底才把把鹅苗运给郭某某,但运给郭某某的鹅苗大部分已经死亡,5000只成活了五百多只,郭某某多次与徐某交涉,徐某答应赔偿死亡的鹅苗,结果徐某赔偿的是鸭苗,导致郭某某投资血本无归。
郭某某随即向公安商州分局经侦部门报案后,民警调查证实江苏省东海县洪庄镇博信鹅苗场有合同诈骗的嫌疑。2016年3月9日,徐某被公安商州分局带回商州依法刑事拘留,办案民警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八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