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获知杜蓝败诉的消息后,反乙肝歧视公益机构立即对杜蓝展开了声援。1月22日下午,反乙肝歧视公益机构负责人于方强向卫生部举报被告长沙市卫生局出示的一份湖南省卫生厅的《答复》涉嫌违法,要求卫生部予以纠正。
据记者了解,被举报的这件《答复》称:“患有乙型病毒性肝炎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有可能造成乙肝病毒携带者增加,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健康证明应当载明病毒性肝炎(含甲、乙、戊型)健康检查结果,并注明‘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根据该《答复》,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湖南无法办理食品行业从业健康证,也无法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于方强认为,食品安全法生效后产生了全国第一张乙肝携带者的食品行业健康证,表明乙肝携带者可以办理食品行业从业健康证,可以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这已经为法律所认可,并为社会所接受。2009年7月,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生效,将定义模糊的“病毒性肝炎”明确界定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并未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而湖南省卫生厅的《答复》却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和办理食品行业从业健康证。
举报信中还列举了2005年以来政府为解决乙肝歧视问题而发布的一系列政策和法律,引用了卫生部新闻办主任邓海华的发言,指出湖南省卫生厅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办理食品行业健康证的答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也违反了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为解决乙肝歧视问题所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与其上级部门———国家卫生部的公开发言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