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李阳 周亚军 记者 崔伟)4月5日9时许,公安商州分局杨峪河派出所接到辖区某汽车4S店报警称:店内昨晚有贵重物品被盗,请求查处。杨峪河派出所民警经现场勘查,未发现任何撬锁、翻门窗的痕底,所以初步认定系内部人员作案,经过走访调查后,很快锁定被盗物品为该店员工刘某所为。
民警将刘某带到派出所询问,刘某承认其是该汽车销售店的一名员工,他发现该公司管理有漏洞,随即产生偷盗想法,于当日凌晨4时许盗取4S店金佛一尊、笔记本电脑一台,高档香烟、茶叶数包,将所盗物品藏匿在其行李包内,在下班后让4S店车送到其租住房内。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商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