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检察机关根据近期办案情况发现通过网络交友引发的侵财类刑事案件呈多发趋势,值得广大网民警惕。记者获得的数字显示:今年以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已经受理此类案件24件,被害人36人,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250余万元;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此类案件12件,涉及被害人23人,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28万余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前,网络交友引发的案件类型主要为诈骗,其次是抢劫、强奸、盗窃、敲诈勒索、招摇撞骗等。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均以青年人居多,多以婚恋交友为名、以异性作为犯罪对象,骗得款项多被用于个人挥霍消费。通过分析研究深圳市检察机关今年办理的一些典型案例,可以发现犯罪嫌疑人主要采用以下手法骗取钱财:
【手法一】:假扮富家公子、青年才俊———犯罪嫌疑人谎称自己在家庭身世、物质条件、个人能力等方面具备良好条件,给自己披上“富家公子”或“青年才俊”的外衣,博取对方好感进行诈骗。
【案例】:2005年2月底至2008年年底,宋某通过网络认识了多名女性,他虚构了自己是银行或国企的高管、已在南山区新一代公寓购置房产的“金领”身份,骗得女性信任进而骗取钱财。如通过“知己网”认识被害人张某,建立“恋爱”关系,之后以货物被海关查扣、做石油贸易、投资建设油库的名义共骗取被害人人民币80000元。宋某先后骗取10余名女性的钱财共人民币522000元。2009年11月,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宋某提起公诉,目前法院正在审理之中。
【手法二】:假扮可怜弱女———犯罪嫌疑人以楚楚可怜的姿态出现,用种种借口索要钱财,骗取被害人产生怜悯之心,从而双手将钱财奉上。
【案例】:今年2月3日,犯罪嫌疑人韦某以“急需用钱女22”的网名在互联网某聊天室认识了被害人罗某。在聊天中,韦某谎称自己是貌美处女,为妹妹动手术急需用钱而着急,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和同情。之后,韦某先后以妹妹动手术急需用钱、妹妹死亡要和医院打官司、母亲死亡需要安葬费等借口,不断向罗某索要钱财,楚楚可怜地以爱心和孝心博取被害人的同情心,骗得被害人先后九次为其支付人民币104720元。实际上韦某已是育有一子的已婚妇女。2009年9月,法院判决韦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手法三】:假装志同道合———犯罪嫌疑人谎称自己和被害人有共同的兴趣爱好等,投其所好,趁机将被害人诱出进行抢劫。
【案例】:今年7月份,被告人冯某通过“深圳同志聊天室”认识了被害人熊某。在聊天中,冯某假扮成一名同性恋者骗取熊某的信任,并相约在一公交站台见面,相互留了联系电话,随后,冯某和同伙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等工具,在某招待所开房作为抢劫地点,将熊某约来进行抢劫,从其身上抢得一部手机和一个钱包。2009年10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手法四】:使用情色诱饵———犯罪嫌疑人以“裸聊”“一夜情”为饵,诱骗被害人上钩,从而获取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