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最新数据,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4%,比2007年底提高了2.3个百分点。而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2009年北京全市地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05%,比2007年的91.6%提高了5.45个百分点。据记者了解,一些民间统计也表明,相比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签订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劳动合同签订率的提高也是劳动合同法立法之初所要达到的目标之一,如今这部法律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
签合同有助保护劳动者权益
劳动合同签订率的提高带来积极的连锁效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劳动合同法将缴纳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增强了对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约束力。劳动合同签订率的提高推动了社会保险的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数据,截至2009年底,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预计将分别达到2.4亿人、3.9亿人、1.5亿人、1.1亿人,其中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比2007年年底增长了19.4%、74.9%、24%。
农民工耿士京是来自河北农村的钢筋工班长,带村里人在北京当钢筋工。他曾经打过4次欠薪官司,其中三次都没有劳动合同。由于缺少劳动合同这一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和酬薪约定的有力证据,耿士京维权时费了很大周折,即使打赢了官司,对方在给钱时还要再讨价还价克扣一部分。如今,他在承揽工程时,第一件事就是要求用工单位与他们所有人签订劳动合同,最近一年多来,他们没再被欠薪。
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对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非常不利。曾经参与劳动合同法立法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法教研室主任王向前告诉记者,没有劳动合同,意味着劳动双方的权利义务缺乏明确的约定,只是口头约定很容易产生劳动争议。而如果有了劳动合同,双方就会自觉履行合同,争议就会减少很多。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告诉记者,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缺乏最重要的证据,有很多劳动者因为无法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而无法打赢官司,对劳动者权益危害非常大。劳动合同签订率的提高,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将大大提高。
惩罚机制促企业主动签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率的提高最根本的原因是法律规定了严厉的惩罚机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李国庆(化名)是北京市海淀区一家电子企业的负责人,他刚刚遭遇的一场劳动官司使他意识到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他们公司一共四五十号人,从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他一直没把劳动合同法放在心上,也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大家一直也都相安无事。
不久前,一名工作了五个多月的员工将公司告了,原因是公司在对这名员工进行了多方考察并调换岗位之后,最后感觉他不适合在本单位工作,提出辞退。这名员工不服,他申请仲裁的理由是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这名员工平时的工资是2000多元,他的各项诉求加起来达到20000多元。
得知这名员工去申请仲裁,李国庆在咨询了专家后,第二天就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这是一起典型案例,劳动合同法对于不签劳动合同者的严厉惩罚,通过劳动者的自觉维权体现出来。专家称这也是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最根本的原因。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更多的权利保障,维权成本大大降低,劳动者维权自觉性提高。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劳动者认为,现在仲裁也免费了,不用花钱就能打劳动官司,有这么好的政策,为什么不主动去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