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今天发布的有关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的报告表明,在865个援助案件中,劳动者因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共有94个案件,涉及271人,胜诉率超过90%。在胜诉的案件中,用人单位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不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报告指出,二倍工资的惩罚性规定对用人单位有非常明显的威慑作用。在劳动关系能够证明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向裁判机关提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就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责任。因此,只要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一方的胜诉率很高。通过增加违法成本的方式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无疑是有效的。
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除了有逃避用工责任的现象,还有的是企业对法律的不了解、不重视,法律意识淡薄。
实际上,从2007年下半年劳动合同法一出台,相关部门就开始积极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宣传及培训的力度,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使这部法律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各地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宣传法律的主要内容,重点宣传模范执行法律的企业,树立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企业自觉贯彻执行法律,进一步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和依法用工的自觉性。同时,结合各类技能培训和就业前引导性培训,加强对劳动者劳动合同知识的培训,增强其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劳动关系双方特别是劳动者通过法定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北京市劳动局为例,该局开展了以“签合同、保工资、上保险”为主题的“劳动合同宣传月”活动,加强了对企业特别是小型非公企业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目前,全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现场咨询活动1231场次,培训各级人力社保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劳资干部35万余人次,发放劳动合同法单行本、讲义、折页、画刊等宣传材料412万余份。
北京张一元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力资源工作的张广民经理已经参加了很多次宣武区劳动局组织的劳动合同法的培训。记者在与其交谈中发现,他对于劳动合同法非常熟悉。他们公司现在所属的两百多名员工全部都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公司还被评为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
“下一步将以中小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要对象,深入持久开展‘送法进企业’上门宣传服务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提高其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加强执法提高合同的签订率
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过程中,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大力发挥主动执法作用。2009年前三季度,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16.2万户,涉及劳动者6430.1万人。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令用人单位为748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
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发现,当前劳动合同法实施仍存在一些问题:建筑施工业、餐饮服务业、船舶运输业、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等中小型非公企业,因用工灵活,工作季节性强,劳动者流动性大,一些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实际上,针对农民工这一重点人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全面部署开展了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重点的“春暖行动”,并针对建筑、餐饮、服务等行业以及中小企业农民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工作时间弹性大的特点,分类制定并推广使用简易劳动合同文本,大力提高建筑、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同时,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