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只有行业规范是不够的,这些还远远跟不上中介市场的发展速度,”邱宝昌表示:“中介市场立法应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吴景明呼吁中介立法很多年了。他说,目前国内没有一部专门的中介法和一个相应的部门对其进行规范和管理,而是由工商、消协、法院、公安、仲裁等各自按照本行业法规来管理。“无法可依”造成监管部门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难度加大。
他同时表示,立法必须有国家立法计划,虽然形势紧迫,但是中介法一直没有纳入立法计划。即使是纳入了,也只当作是五年计划。“也不知道是多久以后的事情了”。
邱宝昌强调政府要建立中介市场退出机制和行政处罚,就像酒后驾车一样,一旦违反,终身不让入行。违法成本高了,黑中介现象就会有所控制。
他认为,人才中介市场和劳务市场都是就业市场,当前对就业市场的立法规范,只有在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规中有些规定。应该对这些法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研梳理,建立起一个有针对性的市场规范,规范各方当事人的行为,保障就业市场求职者,用人单位,中介三方的合法权益。“这部法规应侧重于保护求职者,因为求职者是弱势,我希望这是一部保护法,就业市场也需要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