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打工出事身亡,妻子要求公公、继子等人分一部分赔偿金出来,法院判决继子应返还继母死亡赔偿金14万元,但继子并不自觉履行。最终,警方将继子抓获。而法院也认定“其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对其拘留15日。
申请人王某红与被执行人杨某顺之子杨某军系夫妻关系,二人均为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王某红与前夫生育有两个孩子,王某红与杨某军共同生活期间,两个孩子都靠杨某军抚养,杨某军与前妻生有一子杨某某(被执行人)。2014年4月,杨某军在外打工因事故死亡,经过协商,矿方给其家属赔偿50万元。扣除安葬杨某军花费的2万元,剩余48万元由王某红的公公杨某顺保管。为分割剩余的死亡赔偿金,王某红多次与杨某顺、侯某云、杨某某协商,由于协商未果,王某红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该笔死亡赔偿金。经法院判决,由被告杨某顺、侯某云、杨某某返还王某红应得的死亡赔偿金146980.86元,并负担诉讼费3500元。判决生效后,杨某顺、侯某云、杨某某均未自觉履行。王某红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某某(即王某红的继子)规避执行,法院多次找寻不见踪影,被执行人杨某顺也不向法院告知其孙子杨某某下落,并且告诉法院称矿上赔偿48万元已被其孙子杨某某拿走,自己也无法履行判决内容,案件陷入僵局,申请人的判决权利一时难以兑现。
生效判决得不到执行,权利人利益受损,法律尊严遭到蔑视。为了彻底执行此案,办案人员将三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大头贴公布于众,同时将与法院“躲迷藏”的杨某某的身份信息上传中院,请公安机关布控查找。
之后,杨某某在山阳城关一网吧上网被抓获。因杨某某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其情节已构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拘留15日。
点评:
明明有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最后还落得被法院拘留15日,这又是何必呢。老年人有可能不懂法,那作为年轻人,更要深明大义、熟知法律,而不是对抗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