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王曦峰)在洛南检察院侦查办案中有一项特殊的程序,办案人员在讯问嫌疑人之前,首先会对已知有既往病史(高血压、心脏病或其他特殊病史)的嫌疑人进行健康状况检察,并提出预防措施和诊疗预案。这是自2012年7月,该院与县医院签订《侦查办案医疗服务保障协议书》以来,办案工作必须坚持的一项程序。
2012年,洛南县检察院总结多年来办案安全工作的经验,经自愿平等协商,与洛南县医院签订了《侦查办案医疗服务保障协议书》,建立起办案安全保障检医联动机制,使得该院在办案安全上又多了一道“安检门”。根据协议规定,县医院为检察院办案安全开辟“涉案人员医疗救护绿色通道”,组建医疗救护应急小组,开通医疗救护专线电话,设立医疗救护办公室。检察院对涉案人员进行讯问(询问)前,应当首先由值班的医疗救护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填写《涉案人员健康状况检查表》,并提出预防措施和诊疗预案。若涉案人员的病情复杂,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确诊或输液治疗的,县医院应立即启动绿色通道进行救治。检察院和县医院要共同建立完备的涉案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档案。县医院还将对检察干警进行紧急医疗救护培训,讲授急救知识和救护方法,以提高办案干警对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检察院定期对县医院相关医疗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防范教育和保密教育,医护人员要加强自身的工作责任心和保密意识;按照协议约定,检察院指定专人联系相应医疗救护事宜,定期足额支付医疗救护费用。
检医联动机制实施一年以来,先后有5名嫌疑人在讯问期间因身体原因启动了检医联动机制,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保障了办案安全。由于办案工作这一人性化的的机制设计,嫌疑人很愿意与办案干警配合,案件办理也比以往更加顺利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