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个税=(65-48-3.575-0.0325-4.8)×20%万=1.7185万;
该业主所要交纳税费总额为:营业税+印花税+个税=5.326万。
专家建议:就二手房市场而言,二手商品房在营业税征收范围内占了较大比重,虽然此次征收个税,但实际算下来所交纳的个税金额却不是很多,甚至低于营业税征收税额,因此并不影响业主出售时的利益。
B:已购公房
李先生于1998年在方庄地区购买了一套60平米的房子,假设房屋原值为30万,现在以50万元出售。由于该套房屋不在营业税征收期内,那么他只需交纳印花税和个税(假设房屋的装修费用为房屋原值的15%)。
个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印花税=成交额×0.05%=50×0.05%=0.025万;
个税=(50-30-0.025-4.5)×20%万=3.095万;
该业主所要交纳的总税费=印花税+个税=3.12万。
专家建议:由于已购公房属于单位给予员工的福利分房,最初购买者基本是以成本价购得的。随着年限的增长,房价的不断走高,其最终出售价格与原购买价格存在较大差额空间也属正常情况,相应个税所交金额较多也是情有可原。不过已购公房大多数都已经满五年,不在营业税征收范围内,因此业主不需要交纳营业税,可以减少税费的支出。
C:经济适用房
王先生于2000年在回龙观地区购买了一套120平米的房子,假设房屋原值为36万,现在以54万元出售。由于该套房屋不在营业税征收期内,那么他只需要交纳印花税和个税(假设房屋的装修费用为房屋原值的15%)。
个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印花税=成交额×0.05%=54×0.05%=0.027万;
个税=(54-36-0.027-5.4)×20%万=2.5146万;
该业主所要交纳的总税费=印花税+个税=2.5416万。
专家建议:经济适用房是针对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社会保障住房。由于其房屋权属的特殊性,因此限定购房人群必须为北京市城镇人口居民,不过已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等同于商品房,外地人是可以购买的。同时,这种房屋相较于城八区内的高额房价,还是具有较强的价格优势的,能够满足中低收入购房群体置业需求。
盲目囤房不可取
营业税、个税新政接踵而至,卖二手房的人不一定只赚不赔,那种仅凭升值直觉来购房的做法已经显得不合时宜。
据业内人士估算,房价累计涨幅约达到两成左右,卖房才能保证不赔。链家市场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伟认为,这里面包括占总房价1.5%的契税,两次印花税0.1%。如果购房不满5年出手,还要缴纳总售价5.5%的营业税,装修费用一般占总房价的10%,这些加起来已经有17.1%了。再加上现在按总价征1%或者按差价征20%的个税,几万块的贷款利息支出,2%至3%的中介费用支出,这些税费总共加起来,大概占到总房价的两成左右。
以一套2004年70万元购买的商品住宅为例,如果不计算装修、贷款、中介佣金等费用,房价涨幅在7.5%就可以不赔。但如果加上6万元装修费和20期的贷款等费用,就要涨到26%才能不赔。